长虹教育科技关于第五届四川省教育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5.14
  • 具有展览设计搭建能力的单位:

    我司将参加第五届四川教育博览会(四川·成都西部国际博览城),需要对我司在展会展台的进行设计、制作、搭建等工作。现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对展会搭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长虹教育科技第五届四川教育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

    二、项目预算:展会设计及搭建费用限价12.00万元(含现场有线宽带)

    三、搭建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报名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资格及报名资料(附件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展览装修工程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成立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有教装展或大型展会的搭建经验——搭建案例、展会展商盖章搭建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拥有不小于500的制作工厂——工厂现场实景、工厂经营场所土地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体为:拥有2名或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或以上二级建造师或更高等级的建造师——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企业年报或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必须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名申请须为报名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申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 报名人所提供证明材料如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

    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资格预审

    为提高评标的效率,减轻投标单位的应标响应和评标现场排队压力,本次将进行报名资格预审,邀所有通过报名资格预审的搭建商参加应标投标工作。

    1.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前

    2. 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命名方式:XXX公司-第五届四川教育展长虹设计搭建项目报名资料;

    (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liang3.guo@changhong.com 进行报名资格预审。

    (3)报名表即为资格审核资料,资格预审合格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预审,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五、响应时间及要求:

    通过报名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anghongedu.com/)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A座33楼)。

    七、开标

    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评标人参加。

    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监标人先检查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八、开标程序

    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设抓阄环节,各投标人按抓阄的顺序分别进入会场洽谈。按顺序进场后,先进行技术阐述,双方沟通,再开密封报价,评委打分。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九、评标、开标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现场,供应商现场进行讲标或进行线上讲标,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开标现场。

    4.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要求:

    1、请按照我司本项目的要求出具展会设计图纸(效果图、平面图、俯视图)和报价(报价包含不仅限于将基础搭建、材料材质、灯光、税金、保险、运输和主场服务商的报馆、有线网络宽带、加班等费用),及第一条的证明材料、前期搭建教装展或大型展会优秀案例等,报价需考虑按照我司的产品展陈方式部分调整等因素。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的效果图和报价单禁止出现公司名称的暗纹、底色和画框。

    3、本次公开招标,设计方案可参考我司前期展位设计图,欢迎具备展会设计制作的资质的企业参与(需要索取前期展会效果图请单独联系)。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要求提供报名资格预审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

    3.设计文件。投标人根据文件要求提供设计图纸、效果图、俯视图、线路图等。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设计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设计成果后,投标人需、承诺提供展会期间技术支持。

    4.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投标人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笔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它材料)、项目名称。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投标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手持件。

    4.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A座33楼

    联系人(技术):王先生 18583997826

    联系人(商务):郭先生 13508117205


    长虹教育科技关于第五届四川省教育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五届四川省教育博览会搭建商招标评分细则

    0.322266s